• 2009年10月19日

    另一个高度 - [转载之言]

       来自:http://blog.caijing.com.cn/liuyu 刘瑜

         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:在银行工作,长得一般,业务凑合,有老婆孩子,勤勤恳恳养家糊口,不爱说话,但如果开口说话,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——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,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。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,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。

     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?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,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,正从头开始学画画,要做一个画家。你很难想象,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,我也不能。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。他的名字叫查尔斯。在留下一张内容为“晚饭准备好了”的纸条之后,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,去了巴黎。那一年他40岁,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,身上只有100块钱。

     

      但,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。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,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,英俊潇洒,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,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,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,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,男主角成为大亨,有情人也终成眷属。

     

      《月亮和六便士》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。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?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,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。好吧,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,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。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,是真的梦想,不是“爸爸妈妈说”、“老师说”、“电视报纸说”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,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,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。

     

      查尔斯疾步如飞,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。5年之后,他在巴黎贫病交加,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,若不是朋友相救,几乎一命呜呼。后来,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。又过了几年,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,身患麻风病,双目失明,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。15年之内,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,越过城市、越过文明、越过中产阶级,越过太平洋,越过人性,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。

     

     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”。电影《Big Night》有这样一句台词,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。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,他却在做减法。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,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。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“丈夫”、“爸爸”、“朋友”、“同事”、“英国人”,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,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,最后一抬脚,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。小说里的那个“我”问他:“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”?他说:“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”;“我”再问他:“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”,他说:“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”。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,他拿起画笔时,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。

     

     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。他的眼里只有自己,没有别人,自私,没有责任心,不屑和“社会”发生任何关系。但他又很无辜,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,甚至没有自己。他不是选择了梦想,而是被梦想击中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“我必须画画,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”。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,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。梦想多么妖冶,多么锋利,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,逃向功名,或者利禄,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。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“人们”里面的那个“们”。满地都是六便士,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。

      读完这本书,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。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,一间简陋土屋里,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,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,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——对,那时他已经失明,只能聆听颜色,金色是高音,黑色是低音,白色是微风,红色是尖叫。我承认,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,因为心中唯有敬畏——骇然与敬畏。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。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。虽不信神,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“阿门”的情景。

    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
    此情此景,我想到了吕楠,想到了《OPEN》杂志采访他的文章。

    吕楠自己说:“二十五年之内,只要有五个人喜欢,我就知足了。我根本不抱任何指望,连梦都没有梦到,我会活到钱到手的那一天。有钱也得做,没钱也得做,就算没人喜欢也得做,我做的原因是不得不做。我一个摄影师,就按照我自己的内在标准,不做对不起我的良知,我自己骗自己干吗?”

    当一个人寻找到毕生的目标,有强大的信念悬于头顶的时候,全身心地投入、几十年如一日地学习和自我修正、无苦无乐地将自我献给作品,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。这样的人,如果因为稀少而显得古怪,那么古怪的到底是他,还是其他以正常者自居的人?

    想到了《立春》,那穿着囚鞋踮起脚尖跳芭蕾舞的男人,穿着自己自制歌剧演出服摔落高楼的胖女人。

    他们是同类。

  • 2009年10月18日

    升歌 - [菲常音乐]

     

    偶然看到那期节目,看到奶茶一直在擦拭着眼泪,从头到尾。
    这期节目最后让人眼睛都痛了,完全没有什么逻辑,主持人侯佩岑也被整蒙了,陪着哭。
    可那男的态度冰冰冷冷,冷冷冰冰……为了奶茶,我忍!


    之前已经反复听过这个人的姓名。
    然而很奇怪,对刘若英的关注已然不知不觉转移到他身上,就在反复听过他的歌之后。

    被这样的声音打动。

    他是个中年,微胖,嗜酒的男人,性格有点怪,大家都很怕采访他,因为他不按套路出牌。
    他说话特别奇怪,偶尔慢得不成样子,或者突然像发火一样爆发,说话直指内心。
    起初,看他那拽拽冷酷,冷漠,冷淡的面容,我没有一丝好感。然而随之,吹口风琴的那个动作,我不能用帅,还是什么形容,我不知道,就像旋风一般,征服也罢,颠覆也好,基本成为我记住他的标签。过程可以用四个字形容“欲扬先抑”。发现真不会被一个看似完美的人吸引,但对于真实率直的人没有免疫力。
    声音不算太好听,主要是来自个人独特的气质充满了整首歌。
    突然有了那种感觉,听歌,识人。
    从词到曲,从曲到词。反反复复。


    这个中年大叔好有味道。囧。

  • 2009年10月16日

    拧巴 - [菲常感觉]

    学会跟自己的拧巴谈妥,

    在可控制范围内活动。

    不追求完全不拧巴,只求尽最大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拧巴。

    ——好吧,我又在拧巴了。

  • 2009年10月10日

    2009-10-10 - [菲常乱语]

    其实,生活是个过程,这一切都会过去的,我们都有共同的结果。

    但你不能忽略当中的磨练,也可以把它称为修炼,修行——或是为了完善人格,complete yourself的旅程。而我之前的忏悔,可以归为此。但我不愿意详述,因为这是我自己的私事,写于自己的日记本上远比公开的博客上更加合适。

    写博其实并非一件私人的事情,当然,你态度上可以选择将其私人化。可理智告诉我,那不可能。所以我在想老师所说的,幼稚的人才写博,上Q的说法。虽偏颇但不乏道理。我经常观察极端主义的说法,然后反思自身。没错,很多时候,稍不留意,写出来的东西满眼望过去都是“浮躁”。所以,写博是有表达自我的需要,而且,你知道会被人看到。这应该是“芙蓉姐姐的腼腆版”。我并没有任何贬低芙蓉姐姐的意思,我觉得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芙蓉姐姐。

    但我发现,“吧唧吧唧”直写,其实到头来很多东西你都不知道在说什么。就好像梁文道看着电视上的自己,觉得像条鱼那样嘴巴张合着,比鱼还无聊。

    无聊,这个词实际上威力很大,我们确实很多时候就这样被它牵制着。还可以编织各种各样的理由去kill time。

    博客也就好像以前纸质的草稿纸,写完就丢,终未成型——这并非我本意,但苦于积累不够,毫不扎实,局限太大了。博客对于非名人来说,可能最大的意义在于让你的朋友知道你在做什么,最新的动态……可我想,这需要么?我十分怀疑。需要知道你最新动态的人并不多,而且你们有联系方式,若有心联系,比博客要直接。或者,是分享一些见闻、想法?——可用来分享,对于比较多人有益的事情,还不如发到论坛上来得方便。

    我最近想的最多的是“多言”二字。夸张的说,我整张纸都在写“忌多言,忌妄语”。我突然觉得叭叭直发表意见的自己非常讨厌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?

    与登顶无关的事情,理应忽略。问题的关键是,你还未牢靠地找到你所选择“顶”,所以有大把的方向,大把的虚妄。

    想要到达自由的国度,并非祛除身上所有的镣铐,而是主动给自己设下权限,戴上枷锁。

    划分完禁区以后,自由之地自会显现。

  • 2009年10月08日

    我忏悔 - [菲常感觉]

     

     

    我忏悔。